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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为健全健身瑜伽裁判员等级体系,推动健身瑜伽规范发展,保障全国健身瑜伽赛事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现决定举办2024年全国健身瑜伽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并开展国家级裁判员注册与复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金宝花园酒店(北京市顺义区通顺路与白马路交叉口东北角)
1.《健身瑜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社体字〔2018〕126号)、《健身瑜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同步最新裁判员相关政策办法;
理论考试占60%,主要内容为《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模拟评分考试占40%,主要内容为赛事活动模拟评判实践。
2.获得健身瑜伽一级裁判员证书,任一级裁判员满两年,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
3.具有在全国性健身瑜伽竞赛或省级健身瑜伽竞赛中的执裁经验,能够参与组织健身瑜伽竞赛。(提供相关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审核)
(二)为推动健身瑜伽在青少年人群中的普及与发展,针对高校教师,需满足下列条件:
2.从事高校瑜伽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在高校积极推广普及健身瑜伽段位制(提供在职证明等材料);
(三)各级瑜伽协会可委派最多2人报名参加培训学习,不做考评认证,可获得参训证书。
(一)现有国家级裁判员需持裁判证参加复训,并参加理论考试,同期完成2024年度注册与复核。
(二)执裁2024年度健身瑜伽全国性比赛的裁判员将在注册名单内选派。裁判员须持注册有效期内的相应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方能参加各级全国性健身瑜伽比赛的执裁工作。
(三)一级及以下裁判员注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健身瑜伽管理部门、健身瑜伽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1.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裁判证原件、裁判证发证单位页和照片页复印件。如需补办裁判证,于现场提交书面申请,工本费10元/本;
(一)收取培训费2000元/人(一级裁判员及协会推荐学习),复训费500元/人(国家级裁判员)。主要用于场地器材、聘请教师等,由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代收,转账时请备注姓名-裁判员级别。
参培人员本次培训食宿费自理,推荐培训酒店内食宿(协议价含早,午餐晚餐自助),也可自行联系培训地点周围酒店食宿;
(三)为保证培训考试秩序和质量,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和考试,因故缺勤者,取消学习考试资格,培训费不予退还。